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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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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06/08 洗刷詐騙王國污名 本署聲押集團14名成員全數獲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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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後更新日期:108-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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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署日前獲報以劉○銓為首之詐欺集團成員在台設立機房從事兩岸電信詐欺,經專責檢察官楊婉鈺指揮專案小組成員監控蒐證後,於105年6月6日動員優勢警力,持搜索票在桃園市蘆竹區大新路破獲詐騙集團成員設立之機房,查獲集團成員共計26人,起獲詐騙器材及教戰手冊等證物,案經承辦及協辦檢察官漏夜偵訊後,於6月7日晚間23時許向法院聲請羈押集團成員劉○銓等14人,承辦檢察官全程到庭進行攻防,於今日凌晨5時許裁定全數羈押獲准,其餘12人情節較輕之成員則由檢察官諭令各交20萬元重保候傳。
    經查,該詐欺集團分工縝密,由劉○銓擔任管理幹部,成員採團進團出之集中管理方式,集團成員分成三組話術人員,詐騙方式係先以錄製好的語音檔群廣發給大陸地區民眾,佯稱其「醫保卡」使用異常,待民眾誤信後回撥查詢時,再由第1線成員假冒醫保局客服人員向被害人誆稱其「醫保卡」業遭冒用請領國家醫療理賠金云云,再將電話轉接予假冒公安局之第2線成員,由其向被害人佯稱銀行帳戶業已涉嫌洗錢,復轉接由假冒檢察官之第3線成員向其佯稱將進行資金比對清查等,要求將「司法保證金」匯款至指定帳戶,以此方式詐騙被害人財物。
    全案經承辦檢察官楊婉鈺指揮基隆市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第一分局與刑事警察局偵查第二大隊(第一隊)、桃園市政府警察局蘆竹分局偵查隊員警共計54人,於民國105年6月6日,持搜索票在桃園市蘆竹區大新路查獲上開機房,查獲「教戰手冊」及模擬QA問答、行動電話41支、SIM卡37張、筆記型電腦、無線網路分享器、大陸地區被害人個資、筆記本、詐欺教戰守則等大批贓證物,因涉案人數眾多,本署為期從嚴、從速、從實偵辦是類犯罪,精緻偵查品質,故本於協同辦案之精神,指派楊淑芬、林秋田及何治蕙等三位檢察官協助承辦檢察官楊婉鈺深入訊問,於105年6月7日23時許向法院聲請羈押包括劉○銓在內之集團成員14人,藉此具體行動對外宣示政府打擊詐騙集團之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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