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室公告】 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召募司法志工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8-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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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為加強柔性司法及親民服務之面向,善用社會人力資源,協助本署辦理為民服務工作,擴大服務層面。
二、召募對象:
(一)公、私立機關團體退休人員(男、女不拘)。
(二)有志擔任志願服務人員。
(三)高中(職)以上人員。
三、服務項目:
(一)櫃檯服務:
(1)協助提供及輔導訴訟民眾洽辦事宜。
(2)協助寒、暑假及各項法令宣導等活動。
(3)總機接聽及轉接。
(二)走動服務:
(1)主動探詢民眾洽辦事項,並指引至相關單位或服務櫃台辦理。
(2)對老弱、婦孺、殘障人士,主動招呼、扶持,並提供服務。
四、服務時間:
(一)服務時間為每日上午8時30分至12時、下午13時30分至17時,以輪值方式為之。(非固定班次,本署必要時可作適當調整)
(二)其他配合法令宣導需要。(年度續聘時除固定值班外,配合法令宣導時數一併列入考評)
(三)每個月至少服務12小時。(有特殊情形,應按規定請假)
(四)志工法律講座務必出席。(必要時可請假1次)
五、服務地點: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基隆市東信路178號)。
六、報名時間:108年11月1日至11月20日。
七、報名方式:請於報名時間內(以郵戳為憑)寄送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司法志工應徵報名表及相關資料至本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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