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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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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高檢督核基隆地檢社會勞動暨尿液採驗業務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8-10-23
  • 資料點閱次數:383
臺高檢督核基隆地檢社會勞動暨尿液採驗業務

為落實各地檢之社會勞動暨採驗尿液業務,臺灣高等檢察署於108年7月11日至基隆地檢署進行此二項業務之督核。由臺灣高等檢察署執行檢察官王金聰、臺灣高等檢察署調辦事觀護人蔡雅芳、法務部調部辦事觀護人王怡雯等長官至本署進行督核,基隆地檢柯檢察長麗鈴、謝主任檢察官雨青率本署觀護人室人員於大門口迎接。檢察長除感謝督核人員的辛勞外也肯定業務督核的功能,本署依法令規定進行各項業務,若有疏失也請不吝指教,務使我們的社會勞動及採尿業務更臻完善。

高檢署督核人員隨後移駕至採尿室進行尿液採驗作業視導,在查看相關採尿設施後,見採尿人員著白袍並依規定進行採尿程序,也詢問相關採尿細節。其後,至本署9樓會議室進行社會勞動相關資料之書面審查及意見交流。

下午一行人至本署社會勞動機構「基隆市身心障礙福利服務中心」視導,機構中心王文娟組長在簡報時,除說明機構之服務項目外,也肯定易服社會勞動之制度,感謝本署提供社會勞動人力對機構之協助,更有數位勞動人在完成勞動後,啟發其回饋社會之心而自願至機構當志工。

今日督核活動在長官們參觀完機構設施,看到勞動人實際作業情況後圓滿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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