偵查程序之問與答
- 1 請求解除「警示帳戶」,應向何機關申請?
- 2 如何辦理按鈴申告?
- 3 何謂告訴乃論之罪?
- 4 告訴乃論之罪案件,經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後,如欲撤回告訴,應如何處理?
- 5 偵查中何種案件可請求法律扶助?
- 6 訴訟當事人應受送達之地址變更時如何處理?
- 7 接到檢察官傳喚通知,開庭當日因故無法按時到庭時,如何處理?
- 8 偵查中案件之被告遭檢察署通緝時,怎麼辦?
- 9 案件已經不起訴處分確定,是否可再行告訴?
- 10 訴訟當事人如何查詢案件之進度?
- 11 關於得再議案件如不服原處分,如何聲請再議?
- 12 案件經起訴後至執行階段,其流程為何?
- 13 案件經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後,其後續如何?
- 14 案件終結或已到案執行,如何取得結案證明?
- 15 在偵查中提出之證物、扣押物,於該案偵結不起訴處分確定後,是否可以發還?如可發還,因故不能親自領取,該怎麼辦?
- 16 案件確定後如何領取保證金?
- 17 案件偵查中什麼情況下,具保人所繳納之保證金會被沒入?
- 18 刑事保證金,應受發還之具保人死亡,何人可以領取保證金?如何辦理領取手續?
- 19 具保人現於監獄執行或羈押於看守所,如何領取發還之刑事保證金?
- 20 檢察官或檢察事務官開立之相驗屍體證明書,份數不敷使用時,如何處理?
- 21 申請被害人補償金要如何辦理?
- 22 什麼是緩起訴?何種案件可為緩起訴處分?
- 23 緩起訴處分的程序如何?
- 24 緩起訴處分被告如何執行義務勞務與應遵守事項?
- 25 緩起訴處分被告如何履行接受法治教育與應遵守事項?
- 26 緩起訴期間內,另犯他罪,是否會被撤銷緩起訴?
- 27 什麼是認罪協商?
- 28 問:我想聲請起訴書、不起訴處分書、聲請改期、聲請解除限制出境、聲請易科罰金、聲請暫緩執行、聲請分期繳納、聲請發還保證金、聲請發還贓證物等等,應到何處聲請?
- 29 調解委員會的調解有什麼效力?
- 30 有不瞭解的法律問題,如何詢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