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被害補償金申請須知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8-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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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謂犯罪被害補償金?
- 犯罪被害補償金是國家依犯罪被害人保護法之規定,補償因犯罪行為(包括故意犯及過失犯)被害死亡者的遺屬或受重傷者損失的金錢。
- 補償金的種類、項目及最高金額:
- 誰有資格申請?
- 遺屬補償金
- 申請資格:得申請遺屬補償金的遺屬,依下列順序定之:
(1)父母、配偶及子女。
(2)祖父母。
(3)孫子女。
(4)兄弟姊妹。 - 備註:申請遺屬補償金,順序在後的遺屬,應於無順序在先的遺屬,或順序在先的遺屬均拋棄其權利時,才得申請;而且申請人為祖父母、孫子女或兄弟姊妹時,須於被害人生前,即依賴被害人扶養維持生活者,方可申請。
- 重傷補償金
- 申請資格:得申請重傷補償金者,為因犯罪行為被害而受重傷之本人。
- 備註:重傷的定義,依刑法第十條第四項之規定。被害人如因重傷無法申請時,得由父母、配偶及子女、祖父母、孫子女、兄弟姊妹依序代為申請。
- 向何處提出申請?
- 申請時間?
種類 | 項目及最高金額 | 補償對象 |
---|---|---|
遺屬補償金 | 1.因被害人受傷所支出之醫療費總額,最高金額不得逾新台幣(以下同)四十萬元。 2.因被害人死亡所支出之殯葬費總額,最高金額不得逾三十萬元。 3.因被害人死亡致無法履行之法定扶養義務,最高金額不得逾一百萬元。 |
支付因犯罪行為被害而死亡者遺屬 |
重傷補償金 | 1.因被害人受傷所支出之醫療費總額,最高金額不得逾四十萬元。 2.因受重傷被害人所喪失或減少之勞動能力或增加之生活上需要,最高金額不得逾一百萬元。 |
支付因犯罪行為被害而受重傷者 |
- (1)向犯罪地的地方法院檢察署犯罪被害人補償審議委員會提出申請。
(2)向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各地辦事處申請協助。
- (1)申請補償,以犯罪行為或犯罪結果發生在犯罪被害人保護法施行(八十七年十月一日)後者為限。
(2)申請補償,應自知有犯罪被害時起二年內或自犯罪被害發生時起五年內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