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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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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適用流程圖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1-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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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適用流程 

閱卷聲請→指定時間至卷證開示室出示證明文件→登記簿蓋章簽名→檢閱→所獲卷證逐卷逐證交還開示人員點收→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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