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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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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06/15 教唆公務員圖利建商 黃景泰案第二波起訴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8-01-09
  • 資料點閱次數:1659
  基隆市前議長黃景泰涉嫌教唆基隆市政府公務員,違背法令圖利建商興建樣品屋案及非法收受政治獻金案,經本署檢察官指揮法務部廉政署縝密蒐證後,於今(2)日偵查終結,針對黃景泰及趨承配合之市府公務員林柏樹、粘世孟、黃國杰及陳佩宜等4人一併提起公訴。

  承辦檢察官審酌被告黃景泰時任議長,未忠人民所託,以謝人民所信,竟濫用議長職務及權勢,施壓被告林柏樹、粘世孟、黃國杰等人,使渠等明知逾越法令而不依法行政,對於應擬具水土保持計畫之開發行為,未善盡事前監督、審查之責,竟屈從權勢,以默許、放水方式相互協力達成被告黃景泰之託付,而准予建商免除水土保持計畫申請及施作之義務,嚴重危害山坡地水土保持功能及水源涵養,因此直接圖利建商可計數之財產上不法利益至少新臺幣(下同)86萬7,494元,造成之危害非微,且敗壞官箴,且其均否認犯行,態度實屬不佳,請均從重量處適當之刑。

  另被告陳佩宜於102年10月始到職負責水保相關業務,平常業務之處理均受科長即被告林柏樹之監督、指導,本件被告陳佩宜之簽註意見,係受被告林柏樹之指示,且簽註內容亦經被告林柏樹事後擅自修改,被告陳佩宜固明知本件依法應提水土保持計畫申請,然為服從長官之指示,始配合為圖利之犯行,衡酌其犯後態度、犯罪情節等情狀,請從輕量刑。

  有關詳細新聞稿內容,詳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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