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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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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05/03 基檢農會選舉偵結 起訴理事候選人並查扣賄款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8-01-09
  • 資料點閱次數:762

    本署楊婉鈺檢察官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基隆市調查站,偵辦106年農會選舉賄選案件,日前偵結起訴涉嫌交付賄款之理事候選人高○益,並於偵查中命共同行賄之李姓被告繳回賄款新臺幣(下同)2萬元後,對共同行賄之李姓、高姓親友暨收受賄款之會員代表廖○雄為緩起訴處分,緩起訴期間2年,3人並均應向公庫支付緩起訴處分金3萬元。
    本案經基隆市調查站接獲情資後,旋即報請本署楊婉鈺檢察官指揮偵辦,在分析不同派系掌握之代表人數及證言可信度等相關事證後,即時聲請實施通訊監察,並於選舉結束後發動搜索、傳喚,於涉案被告均坦承犯行之情形下,斟酌不同被告之犯罪動機及涉案情節輕重,分別提起公訴或為緩起訴處分,以達寬嚴並濟之效。
    本署針對本屆農會選舉,於選前已廣為拜訪農會、設置反賄尖兵人形立牌、放送跑馬燈、於農民節大會活動上進行反賄選宣導,期能防範賄選之發生,惟對不惜以身試法而賄選之行為人,本署亦從嚴偵辦,以澈底消弭賄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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