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檢察署法警職缺公開徵才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8-01-09
  • 資料點閱次數:1071
職  系: 司法行政 職  稱: 法警 官等職等: 委任第三職等至第五職等 名  額: 1   性  別: 不限 工 作 地: 00-基隆巿 上網期間: 自92年10月27日~92年11月10日 資格條件: 一、年齡條件:四十五歲以下。 二、資格條件:現任檢察機關以外之現職法警、或曾任法警,前經銓敘合格,並符合法警考試之應試體格條件。 工作項目: 檢察機關有關司法警察業務。 工作地址: 基隆市東信路一七八號。 聯絡方式: 一、檢具文件: 1、公務人員履歷表及歷年考績通知書、獎懲令影本。(應詳實填寫,如有不實,取消報名資格)。 2、考試及格證書影本及畢業證書影本。 3、銓敘部最近審定函影本。 二、請於九十二年十一月十日前(郵戳為憑)掛號逕寄基隆市東信路一七八號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檢察署人事室姬長城收(信封上註明應徵法警職務),資格符合者,另行通知測驗時間;資格不符者,證件恕不退還。 三、本次公開甄選得列備取一名,備取候用期間為三個月,逾三個月未進用者,其備取資格失效。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