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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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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檢察署辦公大樓水電、消防、空調操作維護保養工程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8-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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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號] 0940900005 [機關代碼]3.11.90.33 第02次公告 [招標機關] 台灣基隆地方法院檢察署 [招標機關地址] 基隆市東信路一七八號 [工程計畫編號] [中文標的名稱及數量摘要] 本署前、後棟辦公大樓水電、消防及空調操作維護保養工程 [標的分類] 勞務類其它 [補充說明] 299 [採購金額]新台幣980,000元 [採購金額級距]未達公告金額 [依據法條]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屬特殊採購]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否 [是否屬公共工程實施技師簽證範圍]否 [招標狀態]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否 [聯絡人(或單位)] 總務科科長陳長江 [電話] 02-24651171#1851 [傳真] 02-24654296 [預算金額]新台幣 元 [預計金額]新台幣 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告]否 [預計金額是否公告]否 [執行現況] 第二(或以上)次招標 [領標及投標期限] 即日起至94年01月26日10時00分 [採行協商措施] 否 [開標日期] 94年01月26日10時30分 [開標地點]本署7樓會議室 [投標文字] 中文 [履約地點] 基隆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94年02月01日至95年01月31日止 [新增日期] 94年01月19日 [更正日期] 94年01月19日 [財物採購性質] 01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未來增購權利] 無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署1樓收發室 [押標金額度] 0 [決標方式]非複數決標:訂有底價最低標得標 [中文公開招標公告附加說明]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廠商須提出資格文件影本,必要時本署得通知廠商提出正本供查驗): 1、登記有案之相關營利事業。 2、最近1期繳納稅捐證明文件影本。 3、票據交換所出具最近1年無退票紀錄證明文件。 4、具有政府登記之水電甲級承裝業執照者,有以得標公司名義向主管機關登記電氣技術員執照之能力者。 5、最近3年內曾承攬24小時駐場11.4或22.8KV高低壓供電設備、中央空調主機等、發電機緊急電源、消防系統、生飲水等設備之機關或人民團體1年以上具有證明文件或合約書正本者。 6、投標廠商需備齊相關技術證照影本,以供審查。 (1)公司僱用工業安全衛生管理證照。 (2)公司僱用之消防技術員證照。 (3)公司僱用之領班人員需具有甲級水電匠資格證照,餘維護人員需相關科系學校畢業或工作1年以上證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民國94年1月21日起迄94年1月25日止,於上班時間(上午9時至下午5時)以專人向基隆市東信路178號8樓(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檢察署總務科)冾領或備妥書明收件人住址並貼足郵資信封申領有關資料(未附回郵信封不予受理)。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免費 [其他]:餘詳投標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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