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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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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緩起訴社區處遇說明會」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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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後更新日期:108-01-09
  • 資料點閱次數:2126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檢察署新聞稿(九十二年十二月十日)        基隆地檢署舉辦「緩起訴社區處遇」說明會        向轄內各公益團體及社區發展協會理事長        解說緩起訴制度的優點及運作流程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檢察署為使轄內各公益團體及社區發展協會及一般民眾,充分瞭解緩起訴制度的優點及運作流程,特別訂於本(九十二)年十二月十、十一日兩日假基隆地檢署十樓會議室舉辦二個梯次的「緩起訴社區處遇」說明會。   第一梯次邀請基隆地區各個公益或服務團體的負責人共七0位參與,十一日第二梯次則係針對基隆地區合法登記的一三三個社區發展協會的理事長參與。說明會則排訂由主任檢察官謝淑婠主講「緩起訴法規與制度檢介」,並由主任觀護人程又強說明「社區處遇相關規範與執行流程」。   基隆地檢署張清雲檢察長非常重視這次大規模與轄內各公益、服務團體與社區發展協會負責人的雙向互動機會,其於說明會致歡迎詞時,特別向與會各團體負責人說明緩起訴制度的精義,並強調落實執行刑事政策的重要性。惟有社會團體與政府相關單位相互結合,共同推廣緩起訴處分義務勞務等內容,使得輕微觸法者的人力資源得以透過適當的管道,回饋到我們所生活的社會大環境,這才是社區處遇的精義。並且誠摯的邀請各個團體能夠積極參與加入為緩起訴義務勞務的受託執行機關,共同推廣緩起訴社區處遇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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