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

本署辦公大樓建築結構瑕疵動用保固押金修繕漏水防水工程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8-01-09
  • 資料點閱次數:2347
[案號] 4279 [機關代碼] 3.11.90.33 第01次公告 [招標機關]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檢察署 [招標機關地址] 基隆市東信路一七八號 [中文標的名稱及數量摘要] 本署辦公大樓建築結構瑕疵動用保固押金修繕漏水防水工程 [標的分類] 房地產維護、修理或交換服務 [是否刊登公報] 否 [聯絡人(或單位)] 謝小溪(總務科) [電話] (02)24651171轉1851 [傳真] (02)24654296 [截止收件期限] 92年03月24日08時40分 [履約地點] 基隆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後得標廠商應予20個曆天完工 [收受報價單或企畫書方式及地點] 基隆市東信路178號8樓(本署總務科) [新增日期] 92年03月12日 [更正日期] 92年03月12日 [決標方式]非複數決標:訂有底價參考最有利標精神得標 [中文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附加說明] [廠商資格摘要]:(一)防水專業相關營業項目之營利事業登記廠商。(二)最近一期納稅證明影本。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明相關文件代之。(三)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一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文件。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自民國九十二年三月十三日上午九時起至同年三月廿四日下午十七時止於上班期間內向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檢察署總務科洽領或備妥書明收件人住址及貼足郵資之回郵信封申領有關資料(未附回郵信封不予受理)。投標文件須於投標截止期限﹝九十二年三月廿四日上午八時四十分﹞前,以限時掛號郵寄本署﹝以本署收件時間為準,逾時恕不受理﹞或專人送達本署所指定之地點。 [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本市東信路178號8樓(總務科) [開標地點]:本案訂於九十二年三月廿四日下午十四時卅分於本署七樓會議室當場進行開標。(審查文件資格)並於隨後即選符需求之廠商進行議(比)價決標。 [押標金額度]:本採購案依政府採購法第三十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免收押標金 [其他]:均詳如投標須知所載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