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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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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檢察署特約法醫師公開徵才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8-01-09
  • 資料點閱次數:740
行政院人事行政局-事求人-機關徵才項目明細 徵才機關: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檢察署 職  系: 職  稱: 特約法醫師 官等職等: 名  額: 1名   性  別: 不限 工 作 地: 00-基隆巿 上網期間: 自92年09月07日~92年09月10日 資格條件: 一、年齡在七十歲以下,身心健康且具有醫師法規定之醫師資格者。 二、品行端正,未曾受刑事處分者。但因過失犯罪經判處罰金或受緩刑宣告期滿者,不在此限。 三、富有工作熱忱者。 工作項目: 相驗屍體及解剖屍體案件之會同辦理。 工作地址: 基隆市東信路一七八號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含親筆書寫之自傳)、考試及格證書及醫師證書等影本,於報名信封上註明上班時間電話、下班後連絡電話(有行動電話亦請告知),於九十二年九月十日十七時三十分前(以本署收文戳為憑,逾期不受理),逕寄基隆市東信路一七八號,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檢察署收發文室收(親自來署送件者,請確認收文戳所蓋日期)。 二、請確依上述規定報名,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或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其錄取資格。 三、證件審查合格者,另擇期以電話通知參加口試。未錄取者,不再另行通知,全部報名資料,概不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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