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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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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臺灣更生保護會基隆分會委託辦理「基隆輔導所」,徵求合作公益團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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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後更新日期:108-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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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臺灣更生保護會基隆分會公告 中華民國95年10月27日 基更淵文字第○○○號 主旨:財團法人臺灣更生保護會基隆分會委託辦理「基隆輔導所」,徵求合作公益團體案。 依據:依據財團法人臺灣更生保護會95年10月5日更業字第1126號函辦理。 公告事項: 一、實施地點:基隆輔導所(基隆市信義區東信路169號1、2樓)。 二、實施時間:中華民國96年1月1日起至97年12月31日止。 三、收容輔導內容及條件:(請詳業務實施計畫) (一)座落基隆市信義區東信路169號1樓,可供合作之公益團體自營更生事業。(如:咖啡店、超商等),店面租金與硬體設備擬由參與合作之公益團體競標與自籌,此外更生事業部份每月尚須提撥百分之十盈餘回饋基隆輔導所,作為管理基金。 (二)2樓部份提供合作之公益團體規劃為更生人輔導所,並聘任適當管理人員進駐,負責收容人之生活管理、就業、技能訓練、心理輔導及轉介安置等工作。 四、本公告自公告日起至95年11月10日止,歡迎各公益團體至本分會索取業務實施計畫及契約書。 五、企劃書提出截止日:95年11月13日中午12時前,以郵遞或親送方式送達本分會。 六、評選: (一)評選時間:95年11月14日上午9時假本分會7樓會議室。 (二)企劃書內容應述明、規劃基隆輔導所1樓自營事事項目、內容、店面租金投標金額;輔導所2樓至少規劃收容個案8人,並請詳述生活管理方式、就業及技能訓練方針、心理輔導內容,且不得違法、違反善良風俗情事。 (三)輔導所聘任適當管理人員須其品性良好,無前科,並應檢送該管理人員基本資料,供本分會備查。 (四)評選時,請各公益團體負責人到場就企劃書內容為15分鐘之說明後,再由評選委員會評定最適宜合作團體簽立契約。 七、本件連絡人:本分會專任幹事蔡宜芳小姐 連絡電話:(02)24654123、24655138,傳真:(02)24654123 地址:基隆市信義區東信路169號7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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