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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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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地檢署伺服主機設備維護招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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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後更新日期:108-01-09
  • 資料點閱次數:2039
[案號] 0950900082 [機關代碼]3.11.90.33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第02次 [延伸碼] 0 [招標機關] 台灣基隆地方法院檢察署 [招標機關地址] 基隆市東信路一七八號 [招標單位名稱] 台灣基隆地方法院檢察署 [中文標的名稱及數量摘要] 伺服主機設備維護 [標的分類] 勞務類其它 [是否刊登公報]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是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否 [是否統包]否 [是否屬公共工程實施技師簽證範圍]否 [電子報價]否 [聯絡人(或單位)] 總務科科長 曹偉傑 [電話] 02-24651171轉1851 [傳真] 02-24654296 [截止收件期限] 95年11月30日10時00分 [開標日期] 95年11月30日14時30分 [履約地點] 基隆市(非原住民地區) [採購金額]新台幣   元 [預算金額]新台幣 160,000元 [預計金額]新台幣   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告]是 [預計金額是否公告]否 [是否屬建築工程]否 [履約期限] 96年1月1日至96年12月31日 [收受報價單或企畫書方式及地點] 基隆市信義區東信路178號1樓收文處 [新增日期] 95年11月20日 [更正日期] 95年11月20日 [決標方式]非複數決標:訂有底價最低標得標 [是否依『機關異質採購最低標作業須知』辦理]否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本案招標機關 [申訴受理單位]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中文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附加說明] [廠商資格摘要]: 1、資訊電腦營業項目之營利事業登記證影本。 2、具承包伺服主機設備維護工作之記錄或目前正承包者亦可。 3、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請統一發票購票證明相關文件代之。 4、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一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相關文件。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本採購採電子領標方式。 [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0元 [開標地點]:本署七樓會議室 [其他]: 1、依採購法第75條,受理廠商疑義、異議之機關名稱、地址及電話:同招標機關。 2、依採購法第76條及第85條之1,受理廠商申訴(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不適用申訴制度) 或履約爭議調解(無金額限制)之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名稱、地址及電話: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之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三號九樓,電話02-87897500。不法檢舉:中央採購稽核小組: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三號九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臺北市重慶南路一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法務部調查局電話:(02)29188888、信箱:新店郵政60000號。 3、本採購依政府採購法第49條及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2條第1項第3款辦理公開徵求廠商之書面報價辦理招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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