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

社會勞動人力勞務委外採購案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8-01-09
  • 資料點閱次數:2095
[案號] 0980900100 [機關代碼]3.11.90.33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第01次 [延伸碼] 0 [招標機關] 台灣基隆地方法院檢察署 [招標機關地址] 基隆市信義區東信路一七八號 [招標單位名稱]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檢察署 [工程計畫編號] [中文標的名稱及數量摘要] 社會勞動人力勞務委外採購案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標的分類] 勞務類其它 [補充說明] 299 [採購金額]新台幣1,728,000元 [採購金額級距]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依據法條]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依據採購法99條]否 [是否屬特殊採購]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否 [是否屬優先採購身心障礙福利機構產品或勞務]否,優先採購分類項目:未定義優先採購分類項目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是 [機關文件費]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否 [是否屬公共工程實施技師簽證範圍]否 [招標狀態]第一次公開招標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否 [是否公開閱覽] 否 [聯絡人(或單位)] 總務科 詹琦雄 [電話] 02-24651171轉1851 [傳真] 02-24654296 [是否使用4年5000億特別預算]否 [預算金額]新台幣 1,728,000元 [預計金額]新台幣 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告]是 [預計金額是否公告]否 [是否屬建築工程]否 [是否統包]否 [執行現況] 第一次招標 [領標及投標期限] 即日起至98年06月24日10時00分 [採行協商措施] 否 [開標日期] 98年06月24日14時30分 [開標地點]基隆市東信路178號(本署七樓會議室 ) [投標文字] 中文 [履約地點] 基隆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98年7月1日至98年12月31日止 [財物採購性質] 01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未來增購權利] 無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署一樓收發室 [押標金額度] 依投標總標價百分之五繳交 [決標方式]非複數決標:訂有底價最低標得標 [是否依『機關異質採購最低標作業須知』辦理]否 [自辦機關代碼]3.11.90.33 [自辦機關之上級機關代碼]3.11.90 [是否受機關補助]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十條]否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本案招標機關 [申訴受理單位]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臺北市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1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 *法務部調查局(信箱: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 ) *調查局基隆市調查站(信箱: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中文公開招標公告附加說明]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1、 領有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合法登記或設立營業之人力派遣業(IZ12010)證明文件者。 2、受停權處分期間之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 2、 納稅證明文件(影本)(納稅證明文件須符合政府採購法之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第 3條第5項之規定)。 3、 最近1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影本)(取得日期須在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 4、 授權書(正本)(負責人本人出席者可免,被授權人須交身分證影本)。 5、 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6、 切結書(正本)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基隆市東信路178號本署總務科。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免費。 [其他]:詳如投標須知。 [是否GPA:] 否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英文標的名稱及數量摘要:]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英文招標公告附加說明] [新增日期] 98年06月10日 [公告日期]2009-06-11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