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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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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基隆法院檢察署應徵約僱科員公告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8-01-09
  • 資料點閱次數:3189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職系:無 職稱:約僱人員(預估缺) 官等職等:無 名額:正取1名,候補2名。 性別:不限 工作地點:基隆市東信路178號 有效期間:100/12/16~100/12/23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各大學校院以上畢業。 二、須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熟悉word與excel操作),中文打字每分鐘40個字以上。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之情事。 四、曾於各級行政機關(學校)擔任收發、檔案管理或人事工作者尤佳。 工作項目:辦理文書、收發、打字、檔案管理及其他交辦業務。 工作地址:基隆市東信路178號。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公務人員履歷表請逕向行政院人事行政局網站下載列印,其中簡要自述請務必填寫)、最高學歷證書影本,於100年12月23日前郵寄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檢察署人事室(20102基隆市東信路178號)收,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職稱及白天、夜間聯絡電話,以郵戳為憑,逾期、資料填寫不完整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 二、另請至本署網站http://www.klc.moj.gov.tw/mp026.html 電子公布欄-人事公告區下載公開甄選報名名冊並依例填寫相關資料後,逕以電子郵件傳送至fm@mail.moj.gov.tw信箱。 三、僱用期間:自到任之日起至101年高考3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之前一日即無條件解職。另薪資依規定標準支給新台幣32,928元。其他勞健保等均依相關規定辦理。 四、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五、資格符合人員另行通知參加電腦測驗及面試,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3個月,不符資格者請勿寄送,全部報名資料恕不退件。聯絡人江主任。聯絡電話:02-24651171轉1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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