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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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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署103年度本署前、後、側棟辦公大樓清潔維護工作勞務採購案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8-01-09
  • 資料點閱次數:2102
[機關名稱]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檢察署 [標案名稱]基隆地方法院檢察署103年度本署前、後、側棟辦公大樓清潔維護工作勞務採購案 [標案案號]1030200002 [機關代碼]3.11.90.33 [單位名稱]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檢察署 [機關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東信路一七八號 [聯絡人]總務科承辦人潘健安 [聯絡電話](02)24651171分機1851 [傳真號碼](02)24654296 [電子郵件信箱]klcz@mail.moj.gov.tw [招標狀態]第一次公開取得 [傳輸次數]01 [標的分類代碼及名稱]874建築物清潔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未達公告金額 [預算金額]53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是 [預計金額]53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是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否 [後續擴充]否 [決標方式]最低標 [是否依機關異質採購最低標作業須知辦理]否 [是否電子報價]否 [依據法條]採購法第49條 [公告日]103/02/07 [是否複數決標]否 [是否訂有底價]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否 [是否屬統包]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否 [辦理方式]自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是 [機關文件費]0元 [系統使用費]20元 [文件代收費]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201基隆市信義區東信路一七八號(8樓總務科洽領)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新台幣5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否 [截止投標時間]103/02/17 10:00 [開標時間]103/02/17 10:30 [開標地點]201 基隆市信義區東信路178號本署7樓會議室(請洽一樓法警室換證登記上樓) [投標文字]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檢察署(一樓收發室轉總務科)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否 [是否屬優先採購身心障礙福利機構產品或勞務]否 [履約地點]基隆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103年3月1日至104年2月28日止 [是否受機關補助]否 [是否刊登公報]否 [是否含特別預算]否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是 [歸屬計畫類別]非屬愛台十二項計畫 [廠商資格摘要](一)基本資格:廠商所營事業項目,須含有JI01010建築物清潔服務業」。(廠商所營事業登記,如載明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者,視為包括該等定營業項目)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 2、廠商繳納營業稅或所得稅之證明。管稽徵機關核章之「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與前開文件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 3、廠商信用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前半年內所出具,且可證明該投標廠商「非屬拒絕往來戶」及「自查詢日往前推算三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第一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或『第二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投標廠商不論其使用票據與否,均應檢附本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1廠商信用之證明。【必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否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檢察署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5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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