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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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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臺灣更生保護會基隆分會辦理專任專員甄選公告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8-01-09
  • 資料點閱次數:2976
財團法人臺灣更生保護會基隆分會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3月31日 發文字號:基更淵文字第10418000860號 主旨:公告本分會甄選專任專員乙名,歡迎踴躍報考。 附件:「甄選專員簡章」、「報名表」 一、甄選資格: (一)國內外經教育部認可之公私立大學以上社工、心理、輔導諮商、教育、法律及犯罪防治相關科系畢業,並曾任社會工作實務經驗一年以上者。 (二)身心健康、樂觀進取、主動積極、抗壓性高,不妨礙更生保護業務工作者。 (三)能獨立完成交辦事項並虛心接受指導,樂於團隊合作。 (四)熟悉電腦軟體word、excel及power point之操作能力。 (五) 具備機、汽車駕照者尤佳。 (六)需接受並同意本分會進行素行調查。 二、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04年4月10日下午5時止,以寄達、親自或委託親友送財團法人臺灣更生保護會基隆分會辦公室。如採郵寄方式,以郵戳為憑(至遲為104年4月10日之郵戳)。 三、報名方式: (一)填具報名表(請至『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檢察署網站、財團法人臺灣更生保護會』下載,或親至本分會索取),並檢附相關證件。 (二)採親自或通訊報名。 四、報名需檢附下列相關證件: (一)報名表(以正楷書寫,黏貼最近3個月內二吋脫帽正面半身彩色相片、另附照片1張,背面書明姓名、身分證字號)。 (二)撰寫500至1000字自傳乙份(以電腦列印)。 (三)戶籍謄本及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各乙份(甄試當天須攜帶國民身分證正本供核對,驗後發還)。 (四)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乙份。 (五)汽、機車駕照影本。 (六)男性需繳驗退伍令或免役證明影本。 (七)最近1個月內公立醫院之合格體檢表1份。(應作X光檢查) (八)曾任社會工作實務經驗服務證明書。 五、報名經審查資格符合者通知參加甄選。 六、甄選日期及地址:另行通知。 七、甄選科目及計分標準:詳如甄選專員簡章。 八、錄取名額: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 九、工作內容及地點:執行本會保護服務等業務,地點為財團法人臺灣更生保護會基隆分會(基隆市信義區東信路169號7樓)。 十、其他: (一)相關規定及訊息請參閱甄選專員簡章(請至『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檢察署網站http://www.klc.moj.gov.tw及財團法人臺灣更生保護會http://www.after-care.org.tw活動訊息』下載或親至本分會索取)。 (二)聯絡人及電話:蔡主任、02-24654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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