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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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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公告】本署召募職務代理人(身心障礙)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8-01-09
  • 資料點閱次數:914
本署召募職務代理人-持有身心障礙手冊2名。 資格條件: 一、教育部承認之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二、嫻熟電腦文書操作,電腦中文輸入每分鐘達20個字以上為優。 三、具與擬任工作有相當經驗及曾任職公職機關者尤佳。 四、限持有身心障礙手冊人員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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