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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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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被害補償金由誰提出申請?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9-07-02
  • 資料點閱次數:1063

因犯罪行為被害而死亡者由遺屬,依法定順序(A父母、配偶及子女、B祖父母、C孫子女、D兄弟姊妹)申請;受重傷及性侵害被害人由本人或代理人、最近親屬、戶籍所在地之縣市政府、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代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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