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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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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償金不是有規定各項補償金額,為什麼還要審議委員會決定補償多少?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9-07-02
  • 資料點閱次數:985

犯罪被害人保護法所規定的每類補償金金額是「最高金額」,換句話說該項金額最高就只能領到這麼多。譬如說殯葬費用,規定「最高金額」是30 萬元,所以可能領到的金額最多就是30萬元,也可能領到的不足30萬元。所以要補償多少,不會只依規定的最高金額補償,還要考慮申請項目的核給適不適當、是否有需要扣除或不補償的情形,以上這些都需要審議委員會的審議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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