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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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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毒:小女孩的夢魘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8-10-23
  • 資料點閱次數:3918

小女孩的夢魘

摘錄自法務部「拒毒」宣導之「小女孩的夢魘」作者代司長朱坤茂


(八十八年間,警察在一次臨檢,查獲一個女孩,發現她鼠蹊部變成黑色,上面有數不清的膿包,戲稱那是「滿天星」,這個女孩頓時大哭,淚流滿面,痛哭之後,她說出了這則故事。)


  「小甜」一個高職二年級的學生,長得十分俏麗,又喜歡裝扮,更喜歡跟同學聊天、看電影、逛街,她的腦海永遠是人家讚美的聲音,所以,十八歲的「小甜」已經不把功課放在心上,她憧憬的是明星式的生活,浪漫的愛情,和用不完的財富。

  「雅雯」是「小甜」的堂姐,也是一個天生的美人,在「東方玉」酒廊上班,某一天傍晚,「小甜」放學回家,巧遇打扮的花枝招展的「雅雯」,「雅雯」一時興起,就問「小甜」:「妳要不要跟我去上班?」本來就不愛讀書的「小甜」,就乾脆的答應說「好呀!」,就跟著「雅雯」到「東方玉」。

  「雅雯」帶著「小甜」陪客人喝酒,客人還以為「小甜」是剛來的小姐,長的又漂亮,該給的小費照給,該給的坐檯費也都給了,但到了十二點左右,「小甜」睡意來了,一直打哈欠。酒廊老板就給「小甜」一根滲有海洛因的香煙,她就學著吸,「小甜」吸了之後,開始有點嘔吐、頭暈的感覺,老板知道這是初次吸海洛因的反應,就跟「小甜」說不要緊,再抽兩根就好了,「小甜」不知道個中原因,就再抽幾根,確實不再有嘔吐或頭暈的感覺,反而精神很好,「小甜」就一路跟著「雅雯」坐檯,一個晚上居然賺到四千塊錢。

  回家路上,「小甜」在心頭盤算,如果一個晚上四千塊,一個月下來就有十幾萬,那讀書有什麼用呢?「小甜」開始掙扎要再讀書呢?或是乾脆到酒廊上班?

  過幾天「小甜」就主動央求「雅雯」再帶她去上班,「小甜」上班的次數越來越多,摻有海洛因的香煙也越抽越多,過了一段時間後,老板確定「小甜」有毒癮了,就不再給「小甜」摻有海洛因的香煙了,當「小甜」跟老板乞求時,老板就板起臉說:「錢是妳賺的,要香煙就自己買,這種煙很貴,一根要一千塊錢,妳知道嗎?」「小甜」這才終於知道過去老板給的香煙摻有海洛因,但已經太慢了,自己已經染上毒癮。

  「小甜」確實染上毒癮,沒毒可吸的時候,變得無精打釆、全身發抖、流鼻涕、流眼淚,雖然想下定決心不再吸毒,但每次難過時,都試著安慰自己再吸一次就好,就這樣一次再一次的繼續吸下去,一根一千塊錢,一天要抽好幾根,而自己一天才賺四、五千塊錢,賺的錢幾乎都用來買煙,「小甜」就想,用抽的,煙會飄出去,是浪費,「小甜」開始將買來的海洛因粉末溶入美娜水裡,用針筒吸了之後打在鼠蹊部,但每次到西藥房買美娜水,害怕藥房老板會報警抓她,「小甜」決定用家裡的自來水煮了之後,等它冷卻了代替美娜水,因為不敢去西藥房,所以也沒有再買酒精,每次打針也不再消毒,有時,冷開水沒了,就直接用自來水,針也一用再用,造成每打一次就長出一個膿包,到後來,每天都要十多針才夠,難怪被查獲時,鼠蹊部己變了顏色,上面全是數不清的膿包,就像是滿天的繁星。


後記:

  • 「小甜」被查獲後,經法院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規定裁定送觀察勒戒,勒戒期間,發現「小甜」有繼續施用毒品傾向,經檢察官聲請法院裁定強制戒治一年。
  • 東方玉老板連續拿摻有海洛因香煙給「小甜」,犯了連續轉讓第一級毒品罪,可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東方玉老板在「小甜」上癮後,連續販賣海洛因給「小甜」,犯了連續販賣第一級毒品罪,可處死刑或無期徒刑。
  • 東方玉老板對未成年人「小甜」犯連續轉讓毒品罪,應加重其刑二分之一。
  • 「小甜」本人連續施用及施打毒品,是犯了連續施用第一級毒品罪,可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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