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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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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勇哥經營生意賺大錢,便把賺來的錢,以一萬元每十日利息一千元的價碼,出借他人,為了方便討債,便花二十萬元買了一把美製九0手槍,一日客戶阿中不還錢,勇哥便持槍把阿中押至山上活埋,問:勇哥犯了什麼罪?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8-10-23
  • 資料點閱次數:1449
A:勇哥經營高利貸是犯了重利罪。又為了方便討債,買了一把手槍,是犯了非法持有槍砲罪。客戶阿中不還錢,勇哥便持槍把阿中押至山上,是犯了妨害自由。把阿中活埋,又犯了殺人罪,以上四罪處罰都很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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