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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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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向警方報案、或已遞告訴狀、或已申告,是否可查已分案?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9-12-16
  • 資料點閱次數:1163

若警方確定已移送本署偵辦者,原則上10日後就會分案,移由承辦檢察官處理,告訴人或被告本人得持身份證檢具及下列相關資料至本署為民服務中心洽詢。 (1)警方移送者,請洽詢警方移送日期、移送文號及被告姓名。 (2)遞告訴狀、或申告者,請敘明遞狀或申告日期及被告姓名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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