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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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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科(併科)罰金或易科罰金之金額,如無法一次繳清,該怎麼辦?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9-07-02
  • 資料點閱次數:1163

依「高等法院以下各級檢察署辦理受刑人分期繳納罰金要點」之規定,受刑人無力完納罰金者,得由檢察官依受刑人聲請分期繳納之期數,准許其就罰金總額平均分期繳納,其期限最多不得超過八期。 並分期繳納罰金以一個月為一期。受刑人遲延一期不繳納者,檢察官得撤銷分期繳納之許可,並依法強制執行或易服勞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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