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只適用於因他人犯罪而被害死亡或重傷(重傷之定義請參照中華民國刑法第十條第四項之規定)以及修法後新納入之性侵害、家庭暴力、人口販運、兒童及少年、外籍配偶或勞工被害人,常見的詐欺、背信等案件並不在此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