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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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賄選花樣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4-01-02
  • 資料點閱次數:280

假消息

假消息介入選舉以匿名、抹黑、與事實不符方式中傷候選人,進而影響選舉的目的,嚴重傷害民主和法治。

境外勢力

境外勢力在臺發展組織或提供競選資金模式介入選舉,不但危害選舉公平性外,也動搖國家安全與社會安定,破壞民主政治。

AI結合深偽技術

將現有的圖片或影片,經合成後製造出造假圖片或影片,影響人們認定事實。

賭盤

散布選舉賭盤的投注訊息,如各候選人的賠率或讓票,供不特定賭客下注,進而影響選舉之公正性。

財物

提供「走路工」、「茶水費」、「誤餐費」或其他名目之現金、票據、禮券、提貨單或其他有價證券。

物品

提供具有經濟價值之日常用品,如電鍋、熱水瓶、收音機等。

旅遊

提供免費或自付額與成本顯不相當之國內外觀光遊覽、國內遊覽車旅遊或進香活動。

餐飲

假借募款、聯誼活動或其他相類理由,提供免費或自付額與成本顯不相當之餐飲或流水席。

交通

提供往返居所地與投票地之交通工具、交通費用。

福利

增加薪資、工作獎金或提供給薪假期。

捐助

假借捐助名義,提供宗教團體、同鄉會、其他機構或團體等活動經費、團體服裝或活動用品等

建設

經費

假借核撥經費名義,提供縣市、鄉鎮、村里、社區或團體等建設經費。

發放

假借節慶名義,舉辦活動發放物品、獎品、獎金。

獎品

假借摸彩或有獎徵答名義,提供獎品。

招待

招待至舞廳、酒廊、歌廳或其他娛樂場所消費。

收購

收購國民身分證。

債務

免除債務

代繳

代繳黨費培養人頭黨員。

代付

代付水電費、繳稅款、保險費或其他各項日常生活費用、規費、罰款、賠償金。

餐券

販賣餐券,並期約於候選人當選後兌換餐券面額數倍之金錢。

就業

提供或介紹工作機會、或良好職位。

贈送

贈送樂透、大樂透、刮刮樂等公益彩券或其他物品。。

勞務

免費或以不相當之代價提供勞務。

其他

行求、期約或交付其他類型賄賂或不正利益。

以上行為是否構成賄選,仍應由承辦檢察官視具體個案情形審慎依法認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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