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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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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飲酒有原則 換得平安歸》基隆地檢署113年度法治教育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04-26
  • 資料點閱次數:45
飲酒有原則換得平安歸

《飲酒有原則,換得平安歸》

基隆地檢署113年度法治教育

本署於今(113)36日辦理法治教育,其中邀請本署林明志檢察官進行法治教育及犯罪預防宣導,對酒駕及其他危險駕駛進行深入解釋與警示。林檢察官指出酒駕可能要面臨的刑事責任,因飲酒致不能安全駕駛者,可求處有期徒刑及併科罰金。經統計,30-50歲酒駕者比例較其他同年齡層高,其中男性比例高於女性,這個年齡層的男性多同時是家庭經濟的主要來源者,酒駕行為不只影響當事人,更讓其家庭及生活面臨重大危機,因酒駕造成的嚴重影響可謂是得不償失。

除了飲酒,連續駕車超過八小時、吸食毒品、迷幻藥、麻醉藥品或其相關類似管制藥品,駕駛人所患疾病影響駕駛者,都可能對安全駕是造成影響,呼籲大眾為了保護家庭及個人的安全和健康切勿以身試法。

林檢察官提醒飲酒後避免開車的重要性,可改搭計程車、由親友接送、指定代駕或是至旅館歇一歇等安全替代方案,確保清醒上路最安全。相信透過本場法治教育宣導,得提升民眾法律意識,落實「飲酒有原則,換得平安歸」的生活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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