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護生命,拒絕酒駕》 基隆地檢署113年度法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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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3-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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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署於今(113)年6月18日辦理法治教育,特邀本署陳宜愔檢察官及臺灣酒駕防制社會關懷協會高淑真秘書長,分享安全駕駛的重要性。陳檢察官提醒,不論是故意還是過失,只要車禍與您有關,就必須留在現場,以免被視為肇事逃逸;高秘書長強調,喝了酒就不要使用會動的交通工具,減少酒駕發生機率,以維護生命安全。另外,此次同時邀請基隆市榮譽觀護人協進會吳建成榮譽觀護人進行生命教育分享,鼓勵成員常常肯定別人、讚美別人,透過哈哈大笑排解心中的怨氣及悶氣,認為心裡快樂才是應有的生活態度。
酒駕者會面臨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甚可能涉及公共危險罪,公共危險罪的法益旨在保護社會安全。不論酒駕車輛是否為駕駛者所有,都會被吊扣牌照2年,在這2年間,不僅會影響駕駛者的生活,車輛也會自然耗損。高秘書長表示,平均每次酒駕的成本高達七萬元,多次酒駕成本會累加,因此切勿以身試法,避免得不償失。
避免酒駕人人有責,平安返家人人安心。請善用大眾交通工具、代駕或親友接送,拒絕駕駛或搭乘酒駕者之車輛,提升酒駕相關知識,時刻留意自身行為,以維護您的財產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