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出行:抵制酒駕與反詐騙,共同守護美好生活 基隆地檢署113年度法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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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3-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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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署於今(113)年9月24日辦理法治教育,特邀本署黃冠傑主任檢察官宣導公共危險相關法律知識及打詐新四法,邀請臺灣酒駕防制社會關懷協會高淑真秘書長分享愛家人不酒駕及安全駕駛之重要性。
黃主任檢察官提醒千要不要認為飲酒休息一天之後就可以出門,還是仍會有酒測值超標的可能性,酒駕不在於喝酒的時間跟原因,只要超標就是酒駕。113年3月起酒駕者檢驗尿液或血液中同時含有毒品成分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且恐無法緩起訴。黃主任檢察官強調不管什麼原因或什麼人,都切忌將帳戶借給別人,若開庭時對方不承認,就需要自己承擔判決結果,實謂得不償失。
高秘書長提醒短時間大量飲酒,腦幹中樞神經會暫停,飲酒除影響我們的大腦,也對身體各處有不同程度的損傷,包含中風、視力模糊、口齒不清、高血壓、心肌梗塞、脂肪肝、痛風、性功能障礙、骨質疏鬆、股骨頭壞死及酒精性胎兒症候群等。台灣人體內有先天性基因缺陷的狀況比例偏高,因缺乏乙醛去氫酶致酒精無法代謝,同時飲酒加抽菸者罹癌率更是一般人的5倍。高秘書長強調酒駕發生率不該只是降低,更要邁向「零酒駕」。
本署另特邀基隆市榮譽觀護人協進會王忠義榮譽觀護人分享生命教育。王榮譽觀護人引用真實人物的生命故事提醒人生目標的重要性,有目標,勇敢闖,平凡的人物也可以有不平凡的人生。
透過本次法治教育活動,我們深刻認識到酒駕與詐騙的危害,以及建立安全駕駛意識的重要性。每個人都應該主動提升法治觀念,拒絕酒駕,保護自己與他人的生命安全。讓我們一起努力,邁向「零詐騙」及「零酒駕」的目標,共同營造更安全的社會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