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法同行:防詐防酒駕,促進和諧社會》 基隆地檢署 113年度法治教育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12-05
- 資料點閱次數:63

本署於今(113)年11月19日辦理法治教育,特邀本署李承晏檢察官及臺灣酒駕防制社會關懷協會王儷潔企劃部主任,分享反詐騙及反酒駕的重要性。
李檢察官介紹酒駕案件之刑罰及行政罰的差異,提醒若肇事逃事致人死傷會有刑事罰,若肇事逃逸無人死傷仍會有行政罰,檢警單位會依據肇事者戶籍地通知當事人到場說明,若持續連續通知未果,便會發布通緝。李檢察官另透過近日時興案件提醒防止詐騙的重要性,凡事謹慎小心及多方查證才是上上之策。
王主任提醒許多酒駕車禍是凌晨發生的,有些人認為喝酒後睡一覺,就可以代謝掉酒精而選擇一早返家,然實則是酒精不一定會在起床後完全代謝掉,此時上路便是危險駕駛,故宣導若家中有長輩會提早出門,務必要留意安全,亦或建請減少過早出門的機率。
本署另特邀基隆市榮譽觀護人協進會吳建福榮譽觀護人分享生命教育,吳榮譽觀護人以五倫、三綱、五常、四維及八德等基本道德規範,勉勵成員都能更懂得待人處事的道理和行為準則,同時鼓勵成員能夠活到老學到老。
本日透過講師的分享與實務經驗的傳授,成員對反詐騙與反酒駕的重要性有更深刻的認識,並在生命教育的啟發下,重新省思道德規範在人際關係中的價值。本署期望藉由持續推動法治教育,增強社會大眾的法律意識,共同營造守法、安全與和諧的生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