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絕酒駕,安全不妥協》 基隆地檢署114年度法治教育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4-03-27
- 資料點閱次數:51

本署於今(114)年3月18日針對緩起訴被告及受保護管束人舉辦法治教育課程,特邀吳建福榮譽觀護人、臺灣酒駕防制社會關懷協會王儷潔企劃部主任及本署周靖婷檢察官進行分享。
吳榮譽觀護人於課程中分享生命教育,特別在人生難免遭遇不如意的事,透過「轉念」與「轉心」,可以開啟快樂的源頭並持之以恆。吳榮譽觀護人鼓勵學員聆聽他人分享,以不同角度看待事情,透過獨處靜心反思,相信一切都有可能且充滿希望。
王儷潔主任於酒駕防制宣導中,引用新聞案例說明長期飲酒對身體的危害;以及在酒駕案件中,警方如何透過路徑調查,了解肇事者是否有飲酒。讓緩起訴被告及受保護管束人了解,飲酒不僅危害自身健康,也影響社會安全,唯不酒駕,才能有效維護自己與他人的安全。
周檢察官則於法治教育宣導中,說明公共危險罪之類型,其中以「酒駕」較為常見,酒精濃度越高,對應的處罰越重。周檢察官特別提醒學員飲酒後24小時內體內的酒精成分尚未代謝完畢,因此不應該開車。為維護社會大眾的生命安全,切勿以身試法,以免遺憾終身。
透過本次法治教育課程,幫助學員對公共危險、酒駕危害及生命發展等議題有更深刻的認識,同時提醒學員要尊重他人才能避免違法行為,期待共同拒絕酒駕,攜手守護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