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零容忍:深入了解酒駕與性犯罪風險 基隆地檢署114年法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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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4-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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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署於今(114)年6月17日針對緩起訴被告及受保護管束人舉辦法治教育課程。特邀榮譽觀護人柯志毅、臺灣酒駕防制社會關懷協會秘書長高淑真,以及本署檢察官周靖婷,分別就生命教育、酒駕防制及性犯罪進行分享與宣導。
柯榮譽觀護人分享「快樂比長壽重要」,指出人需要終身學習,強調有目標、有紀律及有計畫地學習,是持續追求讓自己快樂及永保年輕的不二法門。高秘書長提醒「喝酒24小時之後再上路」,強調「盡量不要喝酒」及「酒前不開車」,是預防酒駕的根本之道。周檢察官則說明「性交」及「猥褻」的定義及差異,並介紹「兒少性剝削」的常見犯罪型態,強調18歲以下為法律重點保護對象,務必尊重他人身體自主權,以免有觸碰法律的風險。
本次法治教育課程內容豐富,涵蓋生命價值的建立、酒駕危害的預防及性犯罪法律知識的釐清,期盼大家能將所學內化於心,落實於行,遠離法律風險,邁向更穩健及正向的人生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