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握生命方向 拒絕酒毒駕駛 基隆地檢署115年法治教育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5-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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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化緩起訴被告及受保護管束人之法治觀念與正確價值觀,本署於今(115)年2月24日辦理法治教育課程,特邀基隆市榮譽觀護人協進會榮譽觀護人謝俊雄及臺灣酒駕防制社會關懷協會秘書長高淑真,分別就生命教育及毒酒駕防制等議題進行宣導。
謝榮譽觀護人首先闡述生命教育內涵,延伸探討日常生活中可能面臨之各種議題及壓力來源,進一步說明壓力常見的表現形式,以及管理壓力的「4A法則」,提醒面對壓力情境時,可運用「暫停」、「呼吸」、「思考」及「選擇」步驟因應,避免衝動行為使自己曝露在風險中,強調應將快樂與人生方向的權利掌握在自己手中,透過正確選擇為未來負責。
高秘書長則提醒飲酒傷身,強調「酒精經過的地方都會受傷」,瞬間高濃度大量酒精會影響大腦腦幹,嚴重者可能會要命,同時提醒飲酒後不要開車,以確保自身及他人安全。高秘書長同步倡議毒駕也屬不安全駕駛行為,不論酒後或施用毒品後都不要駕車。
本署透過本次法治教育,期能強化學員重視生命價值與建立正確法治觀念,提升自我約束與風險辨識能力,遠離酒毒駕駛及其他違法行為,降低再犯可能,共同營造更安全、和諧之社會環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