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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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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幸福--檢舉賄選 人人有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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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後更新日期:108-10-23
  • 資料點閱次數:786
「i幸福--檢舉賄選  人人有責」 (一)活動日期:106年2月2日、106年2月3日、106年2月4日、106年2月7日。 (二)活動地點:基隆、金山、瑞芳、平溪等選舉轄區。 (三)活動目標:106年2月19日起將分別舉行全國基層農、漁會選任人員改選及總幹事遴選工作,為防範賄選,避免暴力及金錢介入選舉,依法務部指示,結合轄區農漁會、派出所、村里及本署社會勞動執行場所等,辦理反賄選宣導事宜,以期營造反賄選氛圍、端正選舉風氣。 (四)指導單位:法務部。 主辦單位: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檢察署。 協辦單位: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協會臺灣基隆分會、財團法人臺灣更生人保護會基隆分會、基隆市榮譽觀護人協進會。 為防範暴力及金錢等介入選舉,影響農會、漁會選舉結果之公平性,本署主任檢察官共組反賄選宣導團,分別於2月2、3、4、7日以結合農漁民節慶、集會方式,在基隆、金山、瑞芳、平溪等選舉轄區接力反賄選宣導活動;呼籲農漁民朋友,不但不可以買票、賣票,而且一旦發現賄選或暴力事件,一定要勇於檢舉,撥打反賄選檢舉專線0800-024-099(免費電話24小時,服務久久)撥通後再按4,讓好的人才出頭,農漁民的權益才會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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