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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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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保基隆分會「向上學苑」開訓典禮幸福啟航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8-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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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保基隆分會「向上學苑」開訓典禮幸福啟航 本分會與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檢察署委託社團法人亞杜蘭關懷協會辦理「向上學苑」收容安置戒毒輔導工作。並於日前辦理開學典禮,只要年滿18歲未滿65歲,有心戒除毒癮,且符合更生保護法第二條規定得受保護之更生人(如后所列之人,得予以保護:一、執行期滿,或赦免出獄者。二、假釋、保釋出獄,或保外醫治者。三、保安處分執行完畢,或免其處分之執行者。四、受少年管訓處分,執行完畢者。五、依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或軍事審判法第一百四十七條,以不起訴為適當,而予以不起訴之處分者。六、受免除其刑之宣告,或免其刑之執行者。七、受緩刑之宣告者。八、受徒刑或拘役之宣告,在停止執行中或經拒絕收監者。九、在觀護人觀護中之少年。十、在保護管束執行中者。,皆可申請協助戒毒。戒毒期間以3個月為限,若有特殊狀況,至多可延長1至9個月。未來向上學苑預計可收容12名有心戒除毒癮之更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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