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絕酒駕,拒絕成為社會問題 基隆地檢署加強酒駕生命法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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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0-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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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酒駕問題層出不窮,因醉後駕車而導致的死亡案件,就佔了交通肇事總案件量的4成之多,已形成嚴重社會問題。本署於今(110)年11月16日,假本署法治教育中心,辦理酒駕防制暨生命教育課程,邀請本署黃佳權檢察官、台灣酒駕防制社會關懷協會高淑真講師,以及法律扶助基金會陳雅萍律師授課。從法律基本層面出發,細數酒駕修法沿革與案例分享,以及酒精對人體造成的影響,希望能以此為戒,勸阻個案再犯,減少酒駕事件的發生機率。
本署黃檢察官先以近來造成話題的國民法官新制進行宣導,從遴選資格到適用案件等一連串清楚的介紹,讓在座的個案都充分了解國民法官制度的施行方式與未來司法改革的方向。隨後針對酒精對於生理反應造成的影響,以及國內外法律對於酒駕行為的懲罰做進一步的剖析,直言我國法律對於酒駕造成傷亡的相關罰則仍屬較輕,美國甚至以謀殺罪名起訴酒駕致死之案件。有鑑於此,我國法律未來在針對酒駕造成傷亡的刑責,也將愈趨嚴厲,勸戒大家千萬不要以身試法。
酒駕防制社會關懷協會的高講師,除了講解酒精對於人體造成的種種不良影響外,更在課堂上為大家一一破解許多與飲酒習慣有關的迷思。例如酒精其實無法幫助睡眠,它會抑制睡眠中的快速動眼階段,破壞睡眠周期的結構,導致睡眠品質大幅下降;酒精也無法改善心情,無法幫助紓解壓力,若有精神不濟或憂鬱症狀,應尋求專業醫療協助;而飲酒後容易臉紅的現象,並不代表飲酒者的新陳代謝狀況良好,相反的是指此人先天缺乏代謝酒精的酵素,飲酒反致傷身。
課程的最後,由法律扶助基金會的陳雅萍律師,分享網路犯罪的種種態樣,包括妨害電腦使用、網路色情、公開誹謗、侵害著作權等。尤其是網路色情、侵害著作權、誹謗的問題占大多數,陳律師特別列舉幾項案例,提醒大家在使用電腦、遨遊於網際網路的同時,一定要注意自己的言行,不要隨意傳遞侵害他人權益之檔案,或者誹謗他人評價之訊息,以免犯了法而不自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