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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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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風業務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9-06-12
  • 資料點閱次數:6341

廉政服務

一、業務職掌

  依據政風人員設置修例第五條規定,政風機構掌理事項如後:關於本機關政風法令之擬訂與宣導事項、於本機關員工貪瀆不法之預防、發掘及處理檢舉事項、關於本機關政風興革建議事項、關於本機關政風考核獎懲建議事項、關於本機關公務機密維護事項、其他有關政風事項;另外依據「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規定,辦理財產申報事項,並受理民眾查閱申報資料。

 

二、防貪與肅貪

  1. 法紀宣導:利用工作會報等集會機會,宣導與本機關業務相關之政風法令,並貫徹執行本機關政風法令、講解廉政肅貪案例,表揚優良政風事蹟,使員工惕勵奮勉,知法守法,維護機關聲譽及形象。
  2. 貪瀆預防及發掘:
    • 本著預防重於查處之原則,訂定「各項業務具體防弊措施」,追蹤管制防弊措施執行情形,並研析本機關發生之貪瀆案件,訂定具體改進措施。
    • 查察作業違常單位及生活違常人員、稽核易滋弊端之業務、調查民眾檢舉及媒體報導有關本機關弊端事項,並辦理機關首長交查事項。
    • 處理檢舉事項:設置本署檢舉貪瀆專用信箱(基隆郵政二八六號信箱)及電話(02-24650835),鼓勵員工及民眾檢舉,並依據獎勵保護檢舉貪污瀆職有關辦法,審慎處理檢舉貪瀆案件。
    • 設置檢舉網路犯罪電子郵件信箱,依規定處理網路檢舉案件,信箱帳號:klcn@mail.moj.gov.tw
  3. 依『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及相關規定,辦理財產申報、審查及查閱等作業。
  4. 公務機密維護:
    • 利用各種機會辦理公務機維護宣導,使員工了解相關法令及具體做法。
    • 推動本署保密措施,並對特殊事項,策訂專案保密措施,防止洩密情事發生,遇有洩密事件,立即依法處理。
  5. 維護機關安全:
    • 為維護機關安全,擬訂各項維護計畫,預防危害或破壞本署之事件發生。
    • 協助處理陳情請願事項,避免事態擴大至影響本署之安全。
    • 執行本署「首長安全維護計畫」及「加強維護司法人員安全方案」,以維護司法人員之安全。

三、工作原則與未來展望

  依據91年所做之問卷調查來分析,民眾對本署員工清廉度之看法,獲得九成七以上民眾認同,而為講求行政效率及便民服務,未來政風工作將貫徹「興利優於防弊」、「預防重於查處」、「服務代替干預」等之工作三項原則,並以「愛心貫穿全程」,其策略作法如下:落實本署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形塑公務員的高道德標準、強化行政程序公開透明、提昇財產申報實質審查功能、強化內部控制機制、實施專案預防作為、貫徹職期輪調制度、暢通檢舉管道、積極查處貪瀆不法,本室除持續打擊貪瀆不法,並將致力於各項防貪機制的建立,期能建立一個高度清廉而有效率的機關,提昇本署的機關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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