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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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暫時保護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8-10-25
  • 資料點閱次數:973
  1. 資助旅費:剛出獄或自保安處分場所釋放,缺乏旅費不能返鄉者。隨時供給他們車費,使他們能迅速返鄉與家人團聚。
  2. 資助膳宿費用:出獄人離鄉太遠,必須乘車、船、飛機返鄉,因等候班期或辦理出境手續,須逗留時日,期間所需膳宿費用,自身無力負擔者。或為身心障礙須送醫療及收容機構,無力負擔在途期間之膳宿費用者,予以資助膳宿費用。
  3. 協助申報戶口:應受保護人出獄後,需要協助辦理戶籍者或辦理戶籍發生困難時,得由更生輔導員陪同前往戶政機關辦理。
  4. 資助醫療費用:在監獄執行期滿之出獄人,如身患疾病,行動不便,經監獄聯繫本分會,僱車將他護送回家或其他處所,並斟酌情形補助醫藥費。
  5. 護送回家或其他處所:出獄後欲返鄉而因身心障礙、行動不便、年老體衰或年齡太小,沿途需人照顧者,或身心障礙且無家可歸,須送救濟或醫療機構安置、治療或收容者。
  6. 創業小額貸款:本分會為了使有小本經營能力及經驗,而缺乏資金之應受保護人,能自食其力,經常接受他們申請小額貸款,由本分會查屬實情者,即貸給款項,協助其創業謀生。
小孩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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