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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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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偵查業務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10-25
  • 資料點閱次數:2345

偵查乃檢察機關調查人犯及搜集犯罪證據,以了解有無犯罪嫌疑,應否提起公訴之作為。

偵查程序是刑事訴訟程序的第一個階段,其發動偵查原因、進行程序及偵查結果如相關圖片所示。偵查程序,不公開之,以保護相關人士之隱私、名譽,並達成打擊犯罪之目的。

有關案件來源及偵查結果說明如下:
1.案件來源:告訴、告發、自首、司法警察機關移送、上級機關發交調查、其他機關函送、自動檢舉
2.偵查結果:簽結、移轉管轄、緩起訴、不起訴、起訴、聲請簡易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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