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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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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年觀護old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8-10-25
  • 資料點閱次數:248

一、落實執行各項保護管束工作

  1. 持續強化訪視、約談,並落實受保護管束人分類分級處遇:
    為落實執行保護管束工作,本署近年來,除持續要求各股觀護人加強約談及訪視等例行性工作,為提升觀護之工作效能與品質,並集中使用有限的人力於高再犯傾向之個案,故積極推動受保護管束人分類分級處遇措施,將受保護管束人區分為毒品犯罪、暴力犯罪、性侵家暴犯罪,以及一般犯罪等四類,分別施以不同重點之觀護處遇(採驗尿液、情緒管理、法治教育、身心輔導教育、社區監督、密集監督、複數監督等),並再依其再犯傾向評估結果區分為高、中、低三級,分別施以不同強度或頻率的處遇措施。
  2. 加強毒品犯之監控與輔導:
    針對觸犯毒品罪之受保護管束人,嚴格依據個案每次來署報到時所表現之實際狀況,予以每次固定採驗,或者無規律的不定期無預警之尿液採驗措施,以有效喝阻其再次施用毒品。
  3. 妥善運用觀護志工等社會資源:
    本署目前聘任個人觀護志工66位,除協助執行觀護個案外,並另以囑請其定期訪視個案之方式,用以彌補本署公職觀護人訪視人力之不足。
  4. 規劃多元性、成長性的團體諮商課程:
    每月舉辦受保護管束人團體諮商1至2次,比如舉辦自我探索心靈成長團體、毒品犯強化小團體,藉由小團體以研討、分享、音樂治療、繪畫治療的模式,幫助受保護管束人了解自我與肯定自我,進而學習各種抗壓與情緒紓發管道,幫助受保護管束人重新適應社會生活。
  5. 辦理甫出監假釋出獄人之就業團體諮商活動:
    結合基隆就業服務站辦理甫出監待業中之假釋出獄人之職業市場介紹、提供就業市場簡訊等活動,安排其做職業興趣量表測驗,並依其興趣及專長所在,由該站之個案管理員儘速安排適當之工作。

二、積極辦理緩起訴社區處遇業務:

  1. 密切結合轄內公益團體,提供義務勞務人力:
    為落實緩起訴社區處遇之精神,本署積極結合轄內各社會公益團體妥善運用及分配緩起訴社區處遇之「義務勞務」人力,目前共計結合基隆市身心障礙福利服務中心以及基隆市仁愛區書院社區發展協會等22個社會公益團體或社區發展協會,接受本署囑託執行緩起訴社區處遇之義務勞務案件。
  2. 協助解決部分團體義務人力不足問題,深獲肯定:
    本署指派緩起訴被告,前往前開各公益機構或團體,協助從事文書資料整理、外出收取捐贈發票、環境清潔整理、陪同及指導智障兒童學習等多種社會公益性質工作,業已獲得相關公益團體及社區民眾的普遍肯定與感謝。

三、落實推展「社區生活營」工作:


本署為落實執行法務部「統合政府部門與民間資源,一起投入拯救需高關懷學生運動」的政策,於去(93)年初結合基隆市觀護志工協進會等團體,先後分別於基隆市立大德國中及銘傳國中,設置二個「社區生活營」示範營隊,針對學校推薦需高關懷之學生,施予課後補救教學、生活輔導及休閒輔導,逐步引導其改變偏差行為,普遍獲得師生及家長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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