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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109年度公益團體及地方自治團體緩起訴處分金暨認罪金補助申請案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8-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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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基隆地方檢察署緩起訴處分金暨認罪協商金補助款審查會(下稱審查會)受理109年度公益團體及地方自治團體緩起訴處分金暨認罪金補助申請案,請於108年5月31日前(以郵戳為憑)送件至本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