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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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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在為您做什麼?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8-06-18
  • 資料點閱次數:1694

本署主管基隆轄區 (含基隆市及臺北縣金山鄉、萬里鄉、瑞芳鎮、平溪鄉、 雙溪鄉、貢寮鄉 )之犯罪偵查、執行業務、法律事務、觀護業務、犯罪被害補償、政風業務等。

  1. 偵查業務:對於警察機關、憲兵、調查、海巡署等單位移送,或因告訴、告發、自首及檢察官自動檢舉犯罪案件之偵查。
  2. 執行業務:執行法院審判有罪確定之刑事案件。
  3. 法律事務:辦理國家賠償事件之協助事務,督導基隆市各區公所之調解業務。
  4. 觀護業務:輔導受保護管束人,導入正軌,以防再犯,並輔導就業、就學、就醫、就養等業務。
  5. 犯罪被害補償業務:為保護因犯罪行為被害而死亡者之遺屬或受重傷者,辦理犯罪被害補償,以保障人民權益,促進社會安全。
  6. 政風業務:辦理機關政風業務,執行防貪肅貪工作,維護公務機關機密與機關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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