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更生保護會於民國35年11月11日設立,全省各地檢署設置19個分會。更生保護法於民國65年4月8日頒佈實施,依法受法務部指揮監督。
本分會為財團法人組織之公益慈善團體,是以仁愛精神,結合社會資源,藉由公益人士及慈善團體的力量來協助、輔導偶蹈法網之出獄人及其他依法得受保護之人自立更生,適於社會生活,兼以預防再犯,共創祥和的社會為目標。